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注册
登录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找服务
搜索
预约服务
首页
找律师
知名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合同模板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权的转让
2022-02-08 08:02:06
股权作为以财产权为主的综合性权益,可以由持有者通过转让以达到投资收益的目的。
因此,股权必须满足流通性才能体现其价值。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区分开来,因此笔者也分开讲述两类不同制度的公司股权转让。
本篇将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与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指股东将持有的股权向公司内部其他股东转让,此种情形下,股权转让不受限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无需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也没有优先购买权。
简单的说就是自由转、随便转、无通知、无优先。
对外转让,指股东将持有的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此时,公司法规定了相对较多的限制。
01 程序
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此处的过半数指的是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并不是股权份额过半数。
02 推定同意制度
1.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 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03 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此处的同等条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如果转让股东未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按照以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至于股权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有权向转让股东主张。
股权转让
04 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出或严格或宽松的规定。但是从法理上判断,公司章程不可以约定禁止股权转让。
以上条件都符合的时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可转让股权,以达到投资收益的目的。
另外,有两个特殊的情形需要注意:
1. 当股东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自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2. 如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当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此时不支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18860905405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15210350298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13755073275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