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注册
登录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找服务
搜索
预约服务
首页
找律师
知名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合同模板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权收购的几种方式
2022-02-14 13:45:58
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该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需要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收购方将无法实现其控制标的公司的目的。实践中,有如下几种方式实现股权收购:
1、先征求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收购方再与目标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风险: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收购无法实现。
2、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再征求其他股东同意。风险同上。
3、间接股权收购
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权,实现对目标公司的间接控制。
股权转让
4、先参股后收购
收购方先购买目标公司少量股权,并不导致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警惕,避免招致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待其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再向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收购股权。注:前后价格相差不要悬殊,以防无效的风险
5、股权价格定价较高
收购方与被收购方股东对股权定价较高,致使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6、股权代持
收购方通过目标公司股东收购其他股东股权,收购方与该股东签订代持协议。
上述3-6,因操作不同,有被认定合同无效以及其他法律风险,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制定不同的收购计划。
注:这里的股东过半数同意,是指股东人数过半,而非表决权过半;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需要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30日后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18860905405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15210350298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13755073275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