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预约服务
首页 > 法律知识
  •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

    2022-02-15 14:28:37
  • 林业资源在每个国家都是一项相当宝贵的资源,所以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出台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自然也不例外。在我国,有着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两项针对于林业资源犯罪活动的罪名,而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滥伐林木罪
    1、犯罪对象不同
    两者的犯罪对象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在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就比方说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不受这一点所约束。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存有实质性的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它的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为。但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其行为的本质还是非法占有,这一点与滥伐林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虽都属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拿滥伐林木罪来举例,该罪在主观上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