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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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宾利车主还声称要把家里的50台宾利车都拉来堵上劳斯莱斯。
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懂,两位车主如此大动干戈,无非是为了争夺车位的使用权。宾利车主认为该车为是开发商赠送的,而劳斯莱斯车主则认为车位是住宅小区的公共车位。
各位业主买房的时候都有经验,一般都会问小区里有没有固定车位,能不能办产权登记这些问题。但是对于小区的公共车位,一般的业主可能还真不了解,小区的公共管理都交给了物业管理公司,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开业主大会,更有甚者,连业委会有那几个人都不晓得,谁还会关心公共车位的事情。
其实,关于公共车位,在物权法以及现在的民法典中都有明确约定。
总的原则是规划内的车位车库不属于共有,可以有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赠送等方式确定权属。
只有规划外的部分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比如:屋顶停车场,应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当然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自然属于业主共有。
那种不属于整个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地面有偿车位及违反规划要求所建的车位、车库不属于物权法或民法典的调整范围,也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业主共有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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