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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常见问题
2023-03-20 17:39:1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法
五、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均应为该非全日制劳动者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全日制用工的补充,是灵活性就业用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不但是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要也是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但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具有明显的区别;如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等。用人单位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将面临缴纳双倍工资、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等风险。
建议对于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载明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实际履行中应严格注意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严格把控工作时间,每日最好不超过4小时,每周一定不能超过24小时;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能一定程度节约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但用人单位应依法规范用工、避免法律风险,以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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