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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能否在分地时获得土地分配?
提问时间: 2024-01-05 15:06:00
提问者: ask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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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但户口没迁出,以后可以分到地吗?我是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大女儿已婚出户口已迁出,二女儿已婚,但户口没迁还在我村,村里分地时二女儿有份么?
山西必胜诉律师事务所
2024-01-05 15:07:00
法律分析:当事人的女儿出嫁了,户口没有迁走: 一、1,原则上,在土地承包没有到期前,村里不能收回;2,按村规民约,女儿出嫁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的土地分配的;3,当事人的女儿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办法》关于丧失成员资格的相关规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可以依法定事件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2,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01-05 15:07:00
现在农村的户口还可以进行分户。农村的户口,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分户:家中的子女已经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以及生活能力,并且一直独自生活居住,实现经济独立;家中的子女不是独生子女,并且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就可以进行分户;还有如果夫妻已经离婚,那么一方就需要重新进行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北京京朝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4-01-05 15:07:00
户口只要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有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一旦遇到征地补偿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金额。当然也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综合来看,如果你在这其中遇到不合法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馈。 但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是很难拿到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长支持25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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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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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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