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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加油站未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如何处罚
2022-01-31 00:22:00
2018年,在政府安全部门例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社会加油站既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也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随后政府安全部门给予了该社会站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法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油站作为成品油的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某社会加油站既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员的行为,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法律风险提示
加油站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二者可选其一,依法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员也应当取得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安全考核合格证方能上岗,以防遭罚款、甚至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
加油站管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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