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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你三种方法,不打官司也能要债

    2022-02-11 17:05:26
  • 要债,只有打官司这一条出路吗?

    其实不然,《孙子兵法·谋攻》曾经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种方法,让你从容应对“老赖”
    要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首先,这是一种诉前保全措施,没有完全进入诉讼程序。

    其次,这是一种间接向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

    诉前财产保全三大好处:            

    一旦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很快查封对方账户或冻结对方财产,对方一看房子被查封了、银行账户被冻结了、车户被冻结了,肯定会有压力。        
    对于企业来讲,由于银行账户被冻结,债务人的生产经营和商业信誉会收到一定影响,因此将迫使对方达成和解。
    即使对方死撑着不还,诉前财产保全也可以提前锁定资产,防止那些债务人,恶意的转移财产。  
    特别是民间借贷案件,如果条件允许,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目的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官司赢了,钱要不回来的尴尬局面,最大程度避免判决书成为一张“法律白条”。

    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如果债务人偿债能力较弱,你可以考虑让他提供担保。

    常见三种担保形式:

    保证。也就是信用担保,你可以要求债务人找几个实力较强的公司或个人,让他们出具保证函。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可让保证人承担责任。
    抵押。这里要注意,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车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质押。以股权质押,要在工商进行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进行登记。
    对于抵押与质押,要注意一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不能直接以物抵债,这叫流质或者流押,法律都是禁止的。

    设定抵(质)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应当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卖得的钱,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而不能直接以物抵债。

     
黎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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