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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利贷利息太高,可以不还吗?

    2022-02-15 14:35:03
  • 目前,我国对高利贷有不同的定义。通常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是指贷款利率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四倍的贷款。

    对于高利贷,我国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利贷的利高、利滚利导致债务人往往借几百元钱就要还几万之多,违反了风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甚至有人专门从事高利贷事业,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因此我国法律不保护高利贷。
    贷款

    这一点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就有体现:“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高利贷在金额较小的情况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当数量超过或者利率高于银行的基准利率的时候,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当我们借到高利贷的时候不能不还,但是又可以不还。借款人只要偿还本金以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就可以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可以不用偿还;还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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