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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离职一年后是否可以讨要加班费?

    2022-06-26 17:22:07
  • 因为加班工资是否属于员工劳动报酬存在争议,因此,以员工主张的加班工资未在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为由驳回劳动者加班工资诉求。

    这种争议即将终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已经明确:只要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就加班工资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受理。

    一、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五)加班加点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
    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别仲裁时效。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不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拖欠劳动报酬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应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限制。

    因为加班工资是否属于员工劳动报酬存在争议,因此,现实中,有些案件,以员工主张的加班工资未在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为由驳回劳动者加班工资诉求。

    如前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应当适用特别仲裁时效。也就是说,员工只要不离职,时效就不会开始计算,应当从员工离职之日起计算。只要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就加班工资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受理。

    三、建议

    综上所述,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就加班工资提起劳动仲裁,都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建议广大劳动者:

    (1)日常工作中,遇到加班,然后又不想被公司找茬,可以在平时默默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公司加班安排、加班工作内容、加班审批记录、工作日志及其他可以证明确实存在加班的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记录等证据;

    (2)等到离职后,如果打算向公司要加班工资,可以拿着之前收集的证据提起劳动仲裁,问公司要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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