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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炮,算强奸还是诈骗?

    2022-06-30 11:50:21
  • 有人拿冥币嫖娼,最后不算强奸,也不算诈骗罪,我感觉这也太不合理了,那对于这些“骗炮”的渣男,法律还治不了他们了?

    “骗炮”行为,确实不构成强奸罪或诈骗罪。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自主权犯罪,如果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违背了妇女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的意志,则属于强奸行为。而“骗炮”时的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并未违反妇女意志,不构成强奸罪。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则是财产性利益,不包括非法利益。性利益并不能成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因此“骗炮”也不构成诈骗罪。

    但是,拿冥币嫖娼仍然属于嫖娼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关联法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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