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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怎么给别人设置居住权
2022-07-04 09:29:46
张三今年85岁,名下有一套房产,价值两百万。自十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儿女因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张三,于是给张三找了一个住家保姆七七。
七七心地善良,十几年来把张三照顾的无微不至。张三心里很感激七七,想将房产留给儿女继承,但希望在自己去世后可以一直由七七居住到老。张三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
律师分析
张三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新设“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的居住需要。
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
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370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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