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注册
登录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找服务
搜索
预约服务
首页
找律师
知名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合同模板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知识
有关民法典下赠与行为的撤销及限制
2022-08-01 08:46:35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的任意撤销及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法定不得撤销赠与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 ①赠与,无偿给付行为,因该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受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调整、约束;
②赠与行为的任意撤销,在动产交付给受赠人前可以撤销,在不动产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可以撤销;
③可撤销的例外情形:经公证的赠与、公益捐助的赠与、道德义务的赠与(如父母赠与子女、子女赠与父母等情形);
④如:鸿星尔克为灾区捐赠5000万救灾款,在签订赠与协议后,就不得撤销,应当按照协议履行5000万元的付款义务,如若未付,慈善基金协会可以请求其支付;
⑤什么情形下鸿星尔克可以撤销此次赠与?《破产法》规定,在公司破产后,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的一年内发生的赠与行为,可以撤销;
⑥但就此次灾情表现来看,鸿星尔克破产是不存在的。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18860905405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15210350298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13755073275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