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购买二手房遇到了和我当年购房差不多的情况,相同之处有:
1、购买时卖方都未出不动产权证;
2、均入住;
3、卖方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向私人借款并在不动产权证上再办理了抵押登记;
不同之处在于:
1、黄XX购房发生在2018年,只付了首付款20万,而我发生于2011年,只余5万多房款未付;
2、黄XX购买的房屋是毛坯,花费了装修费,而我购买的是装修后房屋,拎包入住;
3、黄XX遇到的卖方,其不动产权证是开发商还没能出证,房产上有银行抵押存在未还,而我遇到的卖方,其不动产权证(当年是房产证)是因涉诉被封暂未出证,银行抵押已还清;
4、黄XX遇到的卖方在拿到房产证后一个月才办理的再抵押,且能联系,只是欺谝隐瞒实情,我遇到的卖方是拿证后二天即借款办理了再抵押,并消失不见;
5、黄XX本人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有自己的中介公司,熟悉房屋过户流程, 自信能够避免。
因此,最后的结局是:学法的我将刑事和民事融会贯通,以刑促民,逼迫卖方注销抵押并继续履行过户义务,案子完胜,而黄XX的最后却只能调解结案,至今黄XX还住在所购房屋中,但房屋却不属于他,也不敢申请法院拍卖。
那么,像这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如果你问我,可以买不?
如果房屋和其他房屋价格差不多,建议不买,没有必要去冒那个风险,如果价格相对低廉,还是可以冒点风险去买,只是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不然就会捉鸡不成反蚀把米,我当年是属于傻子,用了比别人更高的价格却买了个问题房子,从2012年闹心到2016年,一切缘于当时不懂,又过于单纯。
现在每每跟珠海厚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同学谈及时都还唏嘘不已,同学们则常常劝我说:“燕姐,如果你不是经历了这么一番折磨,你也不可能做律师啊,更不可能专业去做房产律师啊。“
也是,这样想着,心里就释然了,不过,这样的折磨,还是希望你不会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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