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在部分省市展开试点。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河北、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展开大额现金管理工作。
而此次《办法》施行的主要目的在于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而对于普通储户而言,影响并不大,因此不必担心,只不过手续可能会比之前复杂一些,按照正常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办理存取大额现金不会受到影响。
《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哪些情况下应开展尽职调查?
1、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2、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3、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据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对于储户5万元以上的资金进行监管,不仅可以降低市民被诈骗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洗钱等违法行为受到进一步监管。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后台留言咨询,期待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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