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预约服务
首页 > 法律知识
  •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情况有哪些

    2022-08-10 10:56:41
  • 在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

    不予逮捕决定的情形有以下7种: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社会危害性小。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主观恶性小。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过失犯罪后积极挽回损失的。
    犯罪嫌疑人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依法和解且能得到履行的。

    5、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认罪认罚的。

    6、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和在校生,有挽救余地的。

    7、犯罪嫌疑人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年龄过大的。
     
    在不符合逮捕条件时,检察机关应当不予批准逮捕。在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在符合法定情形的前提下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