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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

    2022-09-06 13:24:31
  • 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须依法赔偿。而侵权责任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损失填平原则,就是被侵权人损失多少就赔多少。因此,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所有支出均要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赔哪些?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
        生命无价,也无法量化。但侵权人并非因此就不用赔偿或无法赔偿。因为侵权人给失去生命的被侵权人的家属造成的损失是可以量化的。其家庭失去了一个可以创造收入的人,这个损失是要赔偿的。

        因此,如果造成被侵权人死亡,其赔偿的对象是被侵权人的近亲属。

    2、由此产生的“同命不同价”

    之前大家所热议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同命不同价”,是因为以往城乡收入差距较大,而侵权人给被侵权人家庭造成的损失是以其预期收入来计算的。

    现如今城乡收入差距已经不那么明显(如珠三角地区),“同命同价”也有了明文规定。

    3、双赔现象是什么?

    被侵权人在死亡之前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和死亡后其近亲属提起的赔偿之诉不冲突,因为前者的赔偿对象是被侵权人,后者赔偿的对象是其近亲属,这就是所谓的“双赔现象”。

    虽然《民法典》规定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但考虑到判决的社会效果,被扶养人生活费仍可单独作为赔偿项目。“双赔现象”虽然少,但也有理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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