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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微信里被辱骂,男子怒告,获赔3000元!
2022-09-14 08:52:52
微信里被骂,只能忍气吞声吗?有的人,遇到别人的辱骂,心里气不过,可是又拿别人没办法,想要回击,又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其实在微信发布侮辱、诽谤、污蔑的消息或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侵权。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张三是房产中介,此前和李四约定,如果介绍客户,将付给他一部分中介费。然而李四介绍了三个客户给张三,却一分钱都没收到。张三称三位购房人一直未支付完中介费,所以没有支付中介费给李四。李四未经过核实,以为张三欺骗他。
于是李四在500人的微信群发消息称张三的公司是骗子公司,并向群里成员评论张三为“人渣”还曝光了张三的照片以及对公司相关的正面报道称“博出位捞政治资本”。群内成员相继附和,发布了许多辱骂言论。
之后有群内成员将上述内容截图转发至另一500人微信群,引发了大量的讨论,称“缺德”“对,要曝光距”“无诚信”“这种人,天生就系老赖格局”“连累行业诚信”“各位要小心这个人”“人渣”。
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当面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诉讼费用由李四承担。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李四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公布了张三的照片及个人经营信息,还公开评论张三“开一百间分店也是骗子公司”“遇到人渣”“博出位捞政治资本”等,带有强烈的贬损色彩,对其造成人格侮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李四在500人的群里发布言论,随后又被转发至500人群,造成多人对张三作出负面评价,造成了张三的名誉受损,所以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李四持续三日在该两个微信群内发表声明,向张三赔礼道歉,并支付张三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微信
如果经法院判决,行为人拒不实施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在微信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辱骂他人,发泄私愤,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节较轻者,将承担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遇到事情还是要及时先查清楚弄明白,不要冲动行事,如果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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