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服务平台律航网
注册
登录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找服务
搜索
预约服务
首页
找律师
知名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法律专题
合同模板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被害人一方的顺序要求
2022-09-16 09:53:54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法》和相关配套规则规定了检察院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通知被害人一方的义务。在这些义务规定中,既有时间、内容、通知对象和形式的要求,也有顺序上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被害人一方的顺序要求有以下3种:
1、通知被害人;
直接通知被害人。
2、通知法定代理人;
被害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 3、告知近亲属。
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
检察院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对害人一方的告知顺序要求,同样涉及到检察机关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保护的问题,也涉及到刑事案件中控辩平衡的问题,还涉及到被害人一方对检控方是否正确履行检控职责的监督。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为二人以上的,可以告知其中一人。告知时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列举的顺序择先进行。这些规定的细致,正是为了及时准确保护被害方的合法权益。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陆培源律师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知识产权
18860905405
李兆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审查合同,行政诉讼,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立案问题
15210350298
吴祖兴律师
云南谨诚治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商业谈判,交通事故,劳动雇佣,合同纠纷,民商事案件
13755073275
刘丽律师
山西东升法务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雇佣,房地产纠纷,担保纠纷,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3800138000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公司问题,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民事执行,民商事案件
18510020375
推荐律师
TOP
在线咨询
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