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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过高是否合法
2022-09-16 10:09:30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时,违约方往往以守约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调整违约金。
那么,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基础是什么呢?举证责任该如何承担呢?
一般来说,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基础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即守约方基于信任,相信合同能够如约履行而得到履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或者因违约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除此之外,违约方的主观过错程度也是考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一项重要因素。
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来说是“谁主张谁举证”,即由提出调整违约金的一方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违约方证明守约方的损失相对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违约方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的主张时,只要违约方举出让法官对违约金的合理性产生怀疑的证据即可。当然,如果守约方主张违约金合理的,也应当提供违约金合理的证据。
违约金
同时,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损害赔偿时,也将受到可预见性规则的约束。小编将可预见性规则理解为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可预见性是指合同的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合同违约损害赔偿时,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合同违约的可预见性规则是对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损害赔偿的一项法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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