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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共有区域收益,谁来监管?

    2023-02-17 17:16:36
  • 小区公共停车位对外出租、电梯及外墙广告、公用设施出租……这些收益,到底归谁所有?

     如何分配?如何使用?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小区业主关注的热点也是小区矛盾纠纷的多发点。

    并不知道自己小区的哪部分收入属于公共收益?用在了什么地方?

    如何让“糊涂账”变成“明白钱”

        虽然民法典等明确规定,小区公共场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对于这部分收益,很多业主并不知情。对小区业主和业委会来说,如何守好共同的“钱袋子”,让这笔钱更加公开透明?

         小区的管理要选择更多政治素质和知识水平高、热心公益事业和社区管理的业主参与,合法行使权利、理性维权。在内部监督方面,可尝试设立监督委员会等专门监督机构,定期审计小区的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另外,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要尽量明确细致,比如结合行业规范的标准明确服务等级,何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公共收益按怎样的比例分成、合同终止后如何交接等,可避免纠纷或在纠纷发生后有助于自身维权。
    小区共有收益
    民法典新增专门规定: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利用小区公共部分的方式越来越多样,电梯门闸的广告、路面停车位、架空层、物业用房租赁、快递柜或自助售卖机入场等,均可产生可观的收益。

        此次,在物权法的基础上,民法典新增了小区共有部分收入分配的专门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黎磊律师
北京费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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