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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狗不当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2023-02-22 18:49:14
  • 现今,各地市均会出台相应的养犬条例。一般而言需要养狗人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所在城市往往会划分限养区,根据级别不同,每户所能养犬的数量也有不同。以西安市为例,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第二,对于大型犬、烈犬饲养会有所限制。在重点区域,会禁止饲养该类别犬,即便在允许的区域饲养,也要求必须拴养或者圈养;

    第三,会存在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的问题,要求申请养犬的个人、单位,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每年检验养犬登记证一次;

    第四,存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在办理申请养犬过程中,养犬人应到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检疫免疫,取得犬只检疫免疫证明后,方可办理养犬登记或年检;

    第五,部分区域,例如博物馆、机关单位、学校、餐饮场所等,犬只不得进入;

    第六,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养犬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此外,类似于“遛狗牵绳”,主动避让人群、及时清理粪便等文明养犬的要求,大都也吸纳进相应养犬条例中。
    宠物狗
    养犬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中,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确认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就要承担责任,只有在被侵权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法律对于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赋予了饲养人更高的义务,即便在此情况下,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过失,也不能减轻其责任。此外,如动物遗失期间咬伤了他人,作为原饲养人,仍然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养犬造成他人损害的刑事责任问题?

    一般而言,养犬致人损害,大都系因没有栓绳或栓绳但安全距离不够导致损害发生,饲养人主观上属于过失。因此,根据其危害后果的具体情形,多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简言之,构成刑事责任,要求饲养人在管理义务上存在一定缺失,并且危害后果达到刑法要求的严重程度。如饲养人无管理瑕疵,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黎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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