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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上网络信息发布如何避免版权问题

    2023-03-08 17:41:45
  • 怎样使用图片、短视频、字体素材,才不构成侵权?

    01短视频侵权行为

    1.未经授权,直接将他人创作的短视频进行商业使用;
    2.未经授权,将他人短视频进行剪切、加工后,再行发布;
    3.未经授权,在自己创作的短视频中,加入他人的音乐、文字、图片等素材;
    4.未经授权,将他人作品(如小说、创意、文案等)编排成视频。

    02图片侵权行为

    1.未经授权,将他人图片(摄影、美术等作品)在文章中作为配图使用;
    2.未经授权,将他人图片(摄影、美术等作品)在商业宣传中使用;
    3.未经授权,将他人图片(摄影、美术等作品)进行简单修改后使用;
    4.转载他人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即使附上来源及作者姓名,也可能构成侵权。

    03字体侵权行为

    1.未经授权,在商业广告、版面设计中使用他人已获得著作权的字体;
    2.在商业场景中,使用他人软件中须付费的字体;
    3.非法导入或嵌入他人的字体库。

    04文字侵权行为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及文字;
    2.未经文字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在他人文字基础上删减、拼凑、改编;
    3.擅自转载媒体“单纯事实消息”以外的原创作品。

    如何防止自身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在著作权“合理使用”以外的素材使用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我国2020年11月11日第三次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3种特定情形的素材使用行为,可以在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况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除此以外的未经授权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注明作者及来源+免责声明,是否可以免责?

    很多自媒体平台对他人著作权素材进行转载,明确注明了转载素材的作者和来源渠道,并且在显眼位置注明:“以上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等免责声明,是否可以免责?
    实际上,注明作者及来源并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未经授权或者超出授权使用他人作品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原则上,只有符合上述合理使用行为的素材使用才可以免责。这样的声明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又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免责情况,那么毫无疑问侵权成立。
    线上版权
    一旦接到权利人投诉,就立即删除,是否可以免责?

    公司收到删除侵权素材通知书后,即使立即删除相关素材,其行为依然有可能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侵权责任并不会因立即删除便当然免除。
    这里要提出“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通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
     
    已经付费购买的素材,是否可以根据我方的需求,适当改编后使用?

    即使已经付费购买了网络素材,也不能任性改编。对于素材库网站付费内容,使用者可以购买相应的素材权利。但即使付费了,在使用素材时仍然有一些注意事项。
    要注意著作权授权类型的限制:购买图片、字体等素材后,购买者获得了在互联网上使用的授权,但是未必获得改编权授权。以购买图片为例,对于已经购买的图片,如果购买者集合几张照片的素材,再加入一些创造性劳动,最后变成了一个新的作品加以使用,这种情况属于购买者行使作品的改编权。此外,很多网站会对图片的转授权进行限制。如果购买图片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让他人使用,其使用行为就超出了授权范围。

    如何避免自身行为构成版权侵权?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一旦触发知识产权风险,等待企业的将是漫长的民事诉讼程序和不菲的赔偿。立足于事后补救的传统操作方式,已经无法弥补数字版权时代企业侵权后面临的危害和损失。要减少风险,就要将预判提前,完善内部的知识产权合规制度。对于发现自身存在侵权行为的,应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主动协商和解;渠道正规,资质合规很重要,对于确实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版权的,应及时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当然,真的卷入版权诉讼,也无需畏惧。积极应诉,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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